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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2 別搶了員工的工作最近幾天
早上七點五十鬧鐘響起時
我都還是要賴床到八點十五分
不是我的意志力變薄弱了
而是每天都真的太累了
剛巧有幾個朋友都告訴我
他們大概每天早上六點半會起來跑步
眼看著要步入中年發福危機的我
似乎也很需要持續的運動
不過 若以我每天晚上十一點才回到家的情況看來
要那麼早起床
簡直是天方夜譚
我想問題是出在
我總是把所有的工作攬在自己身上
或許是負責任
或是是客戶要求
也或許是改員工的東西 不如我自己來寫
但越是這樣 他們越覺得天塌下來有我頂著
所以 新的一年
我要讓他們更能思考
更能獨立作業
慢慢可以將我的角色淡化
初期目標
是希望每天晚上八點能夠下班...
January 10 我是酸葡萄?!今天一早
Mark就貼給我看一篇今週刊的報導
內容是有關甚麼 台灣的26歲年輕美女
考上中國律師之類的
然後說 這個女生
從小就有正義感 還幫親人寫訴狀
所以先選擇考中國律師之類的...
坦白講
我實在有點看不下去
不是說我覺得通過中國律師考試
沒甚麼了不起 畢竟 在台灣這麼競爭的情況
西進確實是一條必須的路
所以我跟Vincent今年才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 仍去考
(但接下來兩年,我可能光念EMBA就吃不消,別想再考執業資格)
只是我覺得
在現在的情形下
一個沒有考上台灣律師執照的人
就算有了中國律師執業資格
加分效果也是有限
(畢竟中國人不可能聘請你,而台灣人也對你信任感不夠)
而且 姑不論現在中國公布的執業規範
台灣人考上中國律師 只能做非訟
根本不可能透過訴訟程序發現真實
就算將來開放可以從事訴訟了
依中國目前的司法現況
離實現"正義感"也還很遠
所以我對那篇報導
除了主打她 自認美美的照片外
實在不知道意義在哪?
December 12 創意的答案昨天下午開了一個會
有個新案件是關於購屋以及裝璜糾紛的
跟當事人分析完法律的爭議及走向後
當事人居然問我
”如果對方律師,也像你一樣能言善道,那你怎麼辦?”
我當場有點小愣住
後來 我把這個有趣的問題
在msn問朋友們
他們說 會這樣回答:
”我就是靠這張嘴吃飯啊”
”那代表你更要委任我啊,不然怎麼對抗”
”不可能有人比我還會講”
”他可能跟我一樣能言善道,但一定沒有我帥”
”謝謝你,這是對律師最好的讚美”
”跟我一樣能言善道的,我就會把他找來我們事務所”
”如果那個律師是女的,開完庭後我就會搞定她”
反正就是千奇百怪...
相較起來 我在開會時的回答
顯然就保守且古板許多
我說 ”律師就算很會講,對整個案子的結果影響有限,大部份還是要靠證據啦”
君不見 會鬼扯如阿扁
還不是抓去關... November 28 台大探險記今天跟明天
是台灣大學EMBA正取生報到的日子
剛好今天早上的庭 我請其他律師去開
所以我想就去把手續完成
只是對於大學跟碩士都不是念台大的我來說
對於"校總區普通大樓地下室"這個地點
實在很陌生
所以我決定把車停下我唯一熟悉的管理學院(就是先前考試的地方)
然後再慢慢的找
可是繞來繞去
就是沒看到告示牌有"普通大樓"的方向
聰慧如我
決定先走到行政大樓的聯合服務中心去問
沒想到所謂的聯合服務中心空空如也
只有一名貌似茂伯的老先生
我拿錄取通知問他 "請問上面寫的普通大樓在那"
他猶豫了一下
我猜他應該是不知道
但他可能怕我失望而歸
就用台語跟我說 右轉直走到底再左轉之類的
然後最後再很小聲的說..."到那邊再問人"
果不其然
老先生根本就是亂報
依他的方向 是到了生態農場
(校園中還有農場,全國最大學校果然名不虛傳)
所以 我只好再厚個臉皮
跑到校總圖 問還書的小姐
小姐很酷的 拿出台大的校園地圖
用簽筆幫我劃了路線
ㄟ...她沒發現問路的是帥哥嗎? 這麼冷淡..
依總圖小姐的指示
原來在小福旁邊的普通教室
就是所謂的普通大樓
問題又來了 我遶來遶去
卻發現普通大樓沒有地下室入口啊
鼓起勇氣
我又敲了管理員的門
過了好久
有一個像剛喝酒的原住民的人才應門
他說"你就右轉直走到底再左轉"
就會有一個樓梯下去啊
哇咧 怎麼台大的工作人員 報路一樣的對白?
反正 最後終於找到了
整個報到的文件手續
大概不到十秒吧
但我光在台大校園找路 就花了一個小時
這也對從小學到研究所
都念鳥籠般大小校地學校的我來說
是另一種探險的體驗....
November 15 台灣國際這幾天 過的不是很順
除了開庭時因為詰問的題目
跟法官有口角爭執外
有兩件已經談好的案子
客戶又說經濟不景氣
沒有錢繼續委任
再加上新談的一個客戶
他堅持一定要約假日一早
我去他們公司開會....
我開始在想
若五年前 我沒有選澤離開台灣國際 自己創業
現在會是怎樣?
或許我不會買那麼大的房子
不會買那麼好的車子
老婆可能也要乖乖的去工作
但似乎我會快樂一些...
在那裏
一個人的落地窗辦公室
地下室的專屬車位
一個月十多萬的薪水
單調且輕鬆的工作內容
有時還可以翹班去泡溫泉
雖然不太符合我牡羊座性格對成功的渴望
但至少 我不用擔心事務所會沒案件
我不用在意 客戶的喜怒哀樂
不用管員工是不是有做好他們的事
更不會凌晨才下班
隔日一早又忙著工作...
這樣想想
我只能說
離開台灣國際
是我自己 ”呀給”(台語,多此一舉之意)...
November 12 EMBA繼06年跑去上海念了一個法律博士班後
今年我又動了念EMBA(高階經營管理碩士)的念頭
說真的 不是因為我有多麼的好學
或是我有錢又有閒(這兩個我都缺)
只是看到大智跟老郭的深厚情誼
我益發覺得EMBA是個累積人脈 開拓案源的好地方
而且這也是當初合夥時談到的計劃之一
雖然有很多朋友告訴我
若要念EMBA
不要再在台灣念
因為台灣的學校都已經差不多十屆以上了
該念的企業老闆或高階經理人早就念完
現在去念的 都是中階主管
對事業幫助不大
但中國地大物博
就算再招生個十年 也都還是各省市的大老闆或高官
所以紛紛叫我去上海 念個中歐或交大的管理學院
但是 我連華政的博士論文都還沒寫出來
再跑去上海念EMBA
可能會被指導教授逐出師門
再加上台灣這邊案件的忙碌程度
大概也不容許我再一直飛來飛去
所以我還是鎖定了台灣的學校
並且報名了台灣大學以及政治大學
沒想到十月初報好了名
也找了立委跟上市公司老闆寫了推薦函
事務所就發生了決議分組的變化
接下來就是忙著處理後續的事宜
根本無暇去準備EMBA考試
買來的考古題跟講義
還堆在辦公室的角落
一個字都沒看
到了考試前一天
我還在想 到底要不要去考
因為去了 也只有陪榜的份
所以 考台大前一天 我還跟老溫去吃薑母鴨到半夜
考政大的早上 我還跟Alex去打Golf短九洞
反正就是抱著看不懂題目
也要靠著我的邏輯跟吹牛的功夫
把試卷填滿的心態
昨天政大放了口試榜
350幾個報考者 擇優取200個進行口試
今天台大放了口試榜
470幾個報考者 則取268進行口試
然後再透過口試 決定最後錄取的名單
有趣的是
我這個打算去陪榜的人 居然都有在口試的名單中
當然 有機會去口試 並不是代表最後會錄取
只是我在想 我是根本沒準備的人
都能夠口試
那沒機會口試的那一兩百人
倒底是發生了甚麼事......
後記(一):
11月16日
上午口試了台大
下午口試了政大
基本上對於自我介紹 為何要來報告EMBA
以及職場生涯中最難忘的事此類的芭樂問題
我都回答的有條不紊
然而 在台大 我被EMBA執行長質疑
”你又要經營事務所,又要在上海念博士,你那還有時間來念EMBA?"
在政大 我又被管院院長說
”我們的要求是工作十年以上,你才三十四歲,剛滿要件就來報考,不會太年輕嗎?”
所以 我想搞不好就是雙落榜了...
非戰之罪....
後記(二)
11月21日 台大放榜
我居然僥倖考上
只有謝天...
後記(三)
11月24日 政大放榜
小弟我還是上了
歹勢....
該死的搞大夢昨天下午收到客戶的mail
"...在這一波的金融海嘯襲擊下 若企業與部分員工達成減薪的協議
企業是否應取得同意減薪員工的同意書 您這裡是否有可以提供參考的範本..."
果然外面景氣已經差到 不是裁員 就是減薪 但只有我的部份員工總以為 我講的都只是危言聳聽 還是繼續漫不經心
昨晚八點左右 從榮總回到公司 看到桌上的訴狀 我真的是怒急攻心 明明就已經告知重點是甚麼 也有現成的資料可以參考 但為何寫出來的東西 竟然跟我要的 有如此大的差距?
因為可能影響到被告會不會交保 我想要急著給法院 所以我決定自己重寫 弄到好 是凌晨一點 保全公司打來警告了好幾次
好不容易弄完訴狀 我打開桌上的台胞證 又不免火冒三丈 因為我常常要去中國 所以明明我要旅行社 辦一年多簽 但為何送回來的 還是單一簽證?
我不想再抱怨了 因為這或許是我自己的錯 是我太縱容 是我甚麼都拿回來自己做 是我沒有老闆跟員工的分際 才會變成這樣
都怪我有該死的搞大夢 總是覺得在能力範圍內 事務所就多請一點人 這樣看起來規模比較大 但卻沒評量 這些人到底有沒有需要 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
Vincent說的對 "小而美"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 我該醒了 精兵 是本所將要走的路
November 09 重擔週六一早
開車去接一個朋友到松江社裏演講
回程時 朋友說他要回家去補眠
我說我還要到事務所去加班
朋友驚訝的說 他常看我msn很晚還在線上
第二天又要一早起床工作
加上我又沒有時間持續去運動
朋友說 他覺得 我總有一天會爆肝...
我說 分組後 我有很多員工要養
加上每個月辦公室租金及水電雜費的分擔
而家中的房子 還有高額的貸款
老婆也因為要照顧小孩 所以沒上班
加上生病的母親
每個月的開銷本來就很驚人
不過經濟的壓力倒是其次
精神上的負擔 才更讓我覺得心煩
除了每天在想如何擴充事務所案源以及培養接班人外
因為婆媳問題 我必需土城 榮總 台北或台中來回奔波
再加上每次深夜回到家小孩都睡了 親子關係亦缺乏互動...
朋友聽完後說
一家老小都要靠你
”簡Alan,你身上的擔子真重啊..."
我苦笑的說
這一切都是命 我只能更努力
但有幾個人能體諒?
November 05 開庭當了十一年的訴訟律師
開了上千次庭
坦白講
我對於開庭感到很厭倦
除了是因為訴訟程序的冗長外
更因訴訟律師其實是個執業風險很高的行業
不過分組後
有很多案子我必須自己去處理
有些當事人更無論如何都要我親自去開庭
所以 這兩週
我開庭的頻率 大概是近一年來最高的
那天 因為一個年輕人在Pub鬥毆的案子
本來這是個證據上應該無罪的案子
我想Jill 就可以輕易應付
但因為是好朋友介紹來的案子
又要進行詰問程序
所以我想我就親自去幫被告辯護
沒想到一去 就被公訴檢察官”虧”
他說”簡大律師,這種小案子,還要你親自出馬喔?!”
害我一整個尷尬
只好說”每個當事人的案子,對我來說,都是同等重要的案子”
不過 出乎意料的 法官的有罪心證 非常的明顯
還好我有親自去
所以暫時把案子延緩下來
再來是今天
三點在士院有個案子 但三點二十在北院也有案子
兩個都是當事人要求我一定要親自到的案子
但我真的不是宋七力可以分身
還好我選了北院的案子
因為我也只是在開庭前的十分鐘還沒到
當事人的電話就已經奪命狂Call
而本案是個訴訟標的金額很小的民事案件
Ray本來應該可以應付
但對造律師實在太老奸
想要挖個洞給我當事人跳
幸虧我有去
也才能臨場化解
雖然我也才三十五歲
人家六七十歲的老律師
還不是乖乖提著公事包去等庭
但我先前真的很倦
不想再去開庭
不過 經過這幾次經驗
我知道 我的受雇律師們 雖然很認真
但畢竟經驗或判斷能力還稍嫌不足
面對當事人的說服力 也有待加強
所以啦 我還是只有乖乖的母雞帶小雞了...
November 01 棍子與蘿蔔決定分組後這半個月
我又回到前忙翻天的日子
開會 開庭 應酬
幾乎都不在事務所裡
昨天下午
抽空與我這個team的同仁
開了一個行政會議
除了確認相關庭期以及案件進度外
主要還是宣佈了一些新的措施
會中 我承諾
以後員工生日除了生日聚餐外
可能還有生日禮金
以及明年三月 預計會招待員工去東京賞櫻
甚至上下班可以不用打卡
會後 Alex(是我當兵時的好友,最近到事務所來幫我管行政以及財務)
並不是很贊同我的做法
他說 在分組後 我已經讓員工每月有免費的電影票
加上年終獎金以及預計的薪水調整
福利會不會太多?
而在財務上也需要多考量
我說 我的想法很簡單
我不是個賺錢就放在自己口袋的老闆
雖然現在那麼不景氣
我還希望給員工誘因
讓他們願意努力且穩定的工作
分擔我身上的工作壓力或客戶的需求
Alex說 我的想法沒有錯
但我應該賞罰分明
而不是齊頭式平等的福利
他說 依他這半個月的觀察
我有些員工 工作態度上有很大的問題
不是說一動 做一動
就是對許多事抱怨連連
再不然就是每天幌來愰去 不知所為
Alex又說 事務所的員工
或許都覺得是過客
他們只在這邊待一段期間
你對他們的好 他們會當做理所當然
並不會真的想為這個事務所做些甚麼
或真的替老闆分憂
我聽完
其實感觸很深
從我自己創業以來 員工來來去去
我已經不知道聽過第幾回
員工離職後才跟我說
"以前在明沂真像天堂"
我就會心想
那你當初 為何不好好做呢?
或許正如Alex所說的
我應該學學Vincent
他的team給的待遇不是最好
但他的員工 反而比較盡本份
反而比較團結一致 目標明確
原因就在於Vincent知道甚麼是底限
甚麼時候該開罵
我不懂企管的知識
但或許 真的要棍子與蘿蔔齊用
才能養出千里馬吧....
October 30 start from here當初離開待了五年的TIPLO 自行創業
第一個事務所叫”簡榮宗律師事務所”
統一編號是"9917-1498”
好友打趣的說
這是一個吉祥的數字
因為”久久一次 一試就發”
後來因為請了幾個受雇律師
規模變大
就把事務所的名字更名為”明沂法律事務所”
統一編號沒變
事務所的營運也還算順遂
去年底
跟大智談了合夥創業的事
因為我一直有將事務所大型化的夢
所以將明沂併入新成立的”國巨律師事務所”
統一編號是”4897-3517"
我跟大智開完笑的說
我們的決定應該是正確的
因為統編的諧音是”試吧就去 三五一起”
不就是合夥組織的暗示?
然而近一年來 在事務所的磨合上
一直不是很順利
因為Vincent的建議及合夥人們的共識
我們決定採新的嚐試
所以”簡榮宗律師事務所”又再度設立
新的統編是”1037-9170”
雖然三百個日子的打拼 一千萬元營收的貢獻
好像一場空
一切又回到原點
不過我想我從不後悔
也覺得在大家身上學了很多
而再出發於現在這樣景氣差的時間點
雖然困難似乎變多
但我相信 只要夠努力
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
而且有朝一日 我跟大智"五大"的夢還是會實現
只是.....
這次的統一編號沒有好記的諧音啦.....
September 21 進京趕考今年初
基於兩岸的和解氣氛
中國忽然想到
又開放已封閉多年的
台灣人可以報考中國律師的制度
雖然以現在國巨的運作模式
我們雖然沒有中國的律師資格
但一樣可以透過上海所的律師
執行在中國的案件
不過基於行銷上的需求
我們還是覺得幾個Partner應該要來報考一下
然而 隨著考試時間的逼近
買了一堆教材的我們
平常工作 根本忙沒有時間念書
(我的資料是我從上海回來後,就躺在行李箱沒動過)
也不可能會考上
所以 Alex首先發難
假借在台灣有事 所以不能參加考試
而面對台灣考生錄取率只有百分之一的新聞報導
我也一度猶豫
想說根本不要去考
(畢竟當初台灣律師考試我也是一試中的,但中國考試勢必留下敗績)
但在Vincent”場外無秀才”的理論下
我跟他還是遠渡重洋來到深圳
在連考試科目都不知道的情況下 就進入考場
(看著內地考生緊張的拿著講義在走廊衝刺,我們的心情反而輕鬆到荒缪)
前三堂都是考選擇題 單選 複選跟混合選
我大概都是六十分鐘就寫完一百題
而每堂要考一百五十分鐘 所以我大概要睡一大覺才能交卷
(不是我很厲害,而是選擇題一翻兩瞪眼,我也不知要檢查甚麼)
監考老師看到我
都覺得很好笑
今天下午的最後一堂
考的是申論題
總共有七題
終於讓我寫滿了一百三十分鐘(總共考兩百分鐘)
我寫最好的題目是”從法與政治以及法的作用兩方面,分析討論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規範”
怕了吧
畢竟這種空洞且要靠作文能力胡謅的題型 是我最拿手的
我跟Vincent都覺得
我們從台灣來
好像是古代從邊疆 進京趕考
而中國的律師考試 相較於台灣
科目範圍雖然廣 但難度也較淺
不需討論學說的爭議 而著重實用
Vincent說
”以我們兩個的資質以及執業經驗,這樣的考試方向,大概認真準備的半年,考上不是件難事”
今年是不可能了
但說真的
明年要認真讀書 再來一次嗎?
我不知道...
September 15 總理大臣今天早上進事務所
James就在msn丟了另一個朋友Camy的blog連結給我
原來是Camy描寫他中秋節去烤肉的文章 提到我
Camy說
"....其中有個大爺的同學劉律師
剛從美國拿到學位回來
跟他大概聊了一下 聊到簡小胖和他的公司
居然在業界是很有名的耶 簡小胖
哈 從別人口中說到我認識的人~而且還是很景仰的樣子
就覺得蠻有趣的 世界真的很小...."
所以James問我說
那麼多年輕律師崇拜你
你會不會很開心?
其實說不開心有點矯情
只是有時候我反而覺得
律師當到像我現在這個樣子
反而很累
這兩天颱風天
我哪兒都沒去
在榮總陪伴本來要化療的媽媽
在醫院中悶的慌
我就看了一套日劇DVD
木村拓栽演的"總理大臣"
反正劇情就是 一個三十五歲的小學老師
因為家庭變故
所以扛起政治香火的命脈 競選眾議員
後來陰錯陽差 當了日本的總理大臣
反而施政都以人為本
顛覆了官場的文化
女主角美山秘書官(深津繪里演的)
在大家質疑總裡年紀輕輕
政治上又是一張白紙時
曾說過一句話
"朝倉總裡有一種能力,雖然是平淡無奇的道理
但他卻能夠說到人們心坎中,獲得認同"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屬於這樣的人
但我知道
很多案子 我的律師們都已經跟當事人分析過
但我的客戶還是要親耳聽我說
縱使我說的跟其他律師說的沒甚麼不同
甚至承辦的律師 比我更清楚案情的細節
但當事人就是要我出面才心安
這樣好嗎?
好~~~累~~~啊
September 13 Cape No7我是個很喜歡看電影的人
但總不進戲院看國片
除非是那種錄影帶店租的
而且是香港黑社會為背景的影片
才會引起我的興趣
最近台灣很熱門的話題
就是創票房黑馬的國片
"海角七號"
不但我事務所週圍的小朋友
幾乎都去看過了
那天跟一些建設公司的小開吃飯
居然還有人看了兩遍
評語不外是"笑中有淚,絕無冷場"之類的
今天是週五晚
雖然是強颱來襲
但總是覺得應該找個活動來做
加上我最近決定減少喝酒
所以看看msn列表上的朋友
我決定找慶龍一起去看 這部電影
130分鐘的電影
看得出導演很用心
把愛情 親情 勵志 笑料以及時空交錯等
可能會賣座電影的元素幾乎都用上
只是坦白說
我實在感覺不出前述看過的人
讚不絕口的地方在那?
我至多只能說 跟"赤壁"比起來
一樣歌手出身的范逸臣 比起金城武來說 會演的多
而相同是模特兒的田中麗奈 也比志玲姐姐稍微不生硬一些
我想 我還是期待我的"世紀交鋒"吧
(Robert De niro及Al Pacino的對決) September 11 認真而已去年底
接了一個銀行法 違法吸金的案子
本來起訴了快三十個被告
我帶著幾個小朋友
接了其中十二位被告的辯護委任
然後檢察官又發狂似的
又追加起訴了二十幾個被告
反正就是把那家做國外渡假會員的公司
視為吸金的詐騙集團
從老闆到會計 甚至客服都無一倖免
由於是強制辯護的重罪
每個被告都必需選任律師辯護
法院程序才能夠合法進行
所以 每次開庭
都是律師群加上被告群
七十幾個人 擠爆了法庭
經過幾次準備程序
審理的重頭戲
就落在今天第一次的交互詰問身上
由於檢察官最重要的證據
就是一位當誣點證人的前員工
所以每個辯護人無不磨刀霍霍
想要透過詰問
讓證人的證詞變的不可採
庭訊從早上九點半開始
由檢察官主詰問
然後下午開始
由各被告的辯護人反詰問
大約下午三點時
輪到小弟我上場
因為我在之前
已經將證人於調查局以及偵查中的筆錄
整理出許多矛盾之處
所以我的詰問
當然是讓證人結結巴巴
最後質疑證人係因為收受利益
才為不實檢舉
更讓檢察官不得不跳出來幫證人解圍
四點半時 我詰問完畢
審判長喻令休庭五分鐘
首先是我辯護的被告跑來告訴我
"簡律師,你問的好棒,我真慶幸我堅持要你來是對的"
然後我去上洗手間
旁邊的男子(同案的其他律師辯護的被告)
也跟我說"律師,你剛才真的是針針見血,證人都講不出話來..."
而我在走廊講電話時
也有陸續路過的被告說"律師,你真的問的很好,大快人心"
回到辯護席上
小劉跟我說"你真的是一戰成名了"
"我看你乾脆發名片說,要換律師的被告請排隊"
我很開心 自己的努力獲得肯定
不過當然是不會那樣做(畢竟有律師倫理的問題)
只是從四點半到六點半
其他律師的詰問
我想在場應該沒有人認真聽了吧...
後記:
晚上十點半時 我的當事人又傳了兩通簡訊給我
一則是再度說我的表現很好 ,並表示其他的同事也很感謝
一則是跟我抱怨另個名氣響亮,收費又高的大律師,一點用處也沒有
我回的簡訊
"謝謝您的肯定,不過我想我只是做好一個律師的本份而已"
September 08 已手犯念過刑法的人都知道
有一種犯罪的類型
叫做"已手犯"
就是指犯罪必須由行為人"親自加以實施"
方得成立之犯罪
同樣的概念
我今天有很深的感觸
彷彿所有的事情
不論是法律的 非法律的
大的 小的
都還是要我自己動手做
以前自己開業時
從校長包到撞鐘
錢也都自己賺
我也沒甚麼好抱怨
但現在弄了這樣規模的事務所
還甚麼都要我
就讓我非常的失望
是我們的小朋友經驗不夠
細心不足
還不能獨當一面嗎?
我真的開始懷念"Jimmy仔"
那種事情丟給他
就可以搞定八成以上的感覺...
恐嚇的詐騙電話上週 我的秘書轉接了一通電話給我
她說"老闆,是一個怪怪的操台灣國語的人
他說他是林律師..."
我接了那通電話
對方說"簡律師嗎?我是四海幫阿龍"
"你等下會在事務所嗎?我過去找你"
我說"我會在事務所,你找我有甚麼事?"
對方說"我等下過去跟你拿三十萬"
我說"你要跟我拿三十萬,也要我有欠你三十萬啊?"
對方說"因為兄弟要跑路,下午就要坐桶子走了,所以希望簡律師贊助一下"
我說"三十萬我沒有,至於要不要贊助,我要跟合夥人商量一下"
對方說"幹xx,你是不是要等我把你家人綁來時,你才要商量"
"我已經注意你很久了,你家人的行蹤我都知道"
我說"你不過就是要錢,有必要這樣嗎?"
"我會跟合夥人商量後,再給你答覆"
對方說"你不用商量,你若沒有三十萬,那看你誠意多少,你自己開口"
我說"我有誠意,但我真的沒有錢"
對方說"那這樣好了,十萬,看你要不要幫兄弟這個忙,不然大家就很難看了"
"不然我半個小時後,就叫兄弟去你事務所丟汽油彈"
我說"讓我想想辦法"
然後,我就把電話掛了...
其實 基於律師這行業的直覺
以及對方願意主動降價
我大概猜到 這通電話應該是詐騙集團打的
只是想利用恐嚇讓人心慌
進而匯錢給他
若真的是詐騙
當然可以一笑置之
只是因為當初爸的事業結束時
難免有些紛爭
我擔心是不是跟這件事有關連
所以我當下決定 為求家人安全
就回家把媽媽帶離家中
而且打電話叫老婆小孩別回家
然後請秘書打電話去警察局備案
以及打電話詢問律師公會
是不是有其他的律師
也接到類似的電話?
經過幾天的沉澱
那八成是詐騙電話沒錯
只是昨天Vincent哥告訴我
聽說 財訊的謝金河
也在同天接到"阿龍"的電話
只是他跟老謝開口五十萬
Vincent說"果然你們身價有差"...
September 02 堅持到底我跟Vincnet哥
雖然都是自己開過事務所
也都有強烈的業務性格
但是有一點
我跟他不一樣
就是他會鎖定目標 一定要完成
而我卻是牡羊座三分鐘熱度
就拿高爾夫這件事來說吧
兩年多前
我們一起在扶輪社初學習
我大概幾個月才打一次
所以目前仍在三輪車的階段
但Vincent立志學好高爾夫
一週何止打兩次
轉眼間
他已經是八十幾桿的高手
昨天晚上我忽然興起
今早想要去台北球場打短九洞的念頭
首先 遇到的第一個難題
就是我要不要找個伴(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去打蠻蠢的)
然後今天早上 出門時
一片陰雨綿綿
我又在想是不是該改天再打?
車子過了五股交流道
雨大到驚人
我有想過是不是下交流道回台北?
但我還是想說 賭一賭吧
搞不好林口是豔陽高照
但天不從人願
第一洞還沒開球
我的衣服就已經濕透了
到了第四洞
整個衣服貼著身體
帽子也不停的滴水
手幾乎握不住桿子
但總想著 錢都付了
就當做是做運動
好歹把九洞打完吧...
就這樣
我大概是整個短九洞球場惟一的人
在滂陀大雨中拉著球包
每開一球 就飛起一堆白鷺絲
球 是打的不怎麼樣
但我很高興 我至少克服了四.五次
"到此為止,回家吧"的念頭
畢竟
很多事是值得堅持到底的
希望我能慢慢學會Vincent哥的意志力...
(他現在又開始認真學日文囉,希望他能儘快達成可以用日文跟妹妹哈拉的目標...)
August 27 容易受感動本週的合夥人會議
因為某些誤會
氣氛弄的很僵
再加上我跟Vincent有些對制度改革的想法
一直沒有得到具體的回應
坦白說
我覺得很累 很無謂
所以起了要休一段長假
好好思考未來怎麼走的念頭
可是昨晚我在開車的時候
一個最近加入本所的年輕男律師msn給我
他說"老大,我今天去廟裡拜拜還願喔"
我說"你當初許了甚麼願?"
他說"我剛實習完時,去請菩薩保佑,希望能找到好工作,遇到貴人"
"而我遇到了簡xx,所以我去謝謝神明"
哇~~~~~
是我太容易被感動嗎?
(雖然我今天中午告訴Vincent時,他吃味的說:這個狗腿的小孩...)
反正我頓時覺得
國巨還有這些小朋友
他們需要學習 對未來也充滿希望
我對他們有責任
所以更不應該輕言的放棄
唉
暫時打消了休長假的念頭...
August 25 司法是公平的?!我有個當事人
最近很感嘆
問我說司法是公平的嗎?
檢察官只辦小案
對於大案都輕放?
他先前經營一個成人網站
也不過是因為勞資糾紛
公司前任會計去檢舉
檢察官就像抄家滅族似的
從妨害風化查到稅捐稽徵法
還一口氣起訴了十幾個人
然而 我們的許檢座
卻對"重慶南路陳先生的洗錢案"
表示與台開案無關 不予一併偵辦
難道刑事訴訟法第241條
"公務員有告發的義務"
是規定假的嗎?
我還有一個當事人
因為在上市公司上班
受到老闆重用
所以很有義氣的
擔任了許多境外公司的名義代表人
後來檢察官認為這個當事人只是人頭
對公司實際運作都不清楚
所以 認為他有偽證跟證交法的嫌疑
羈押在看守所 到現在還沒有放出來
一樣是人頭
人家陳公子還可以在鏡頭可以微笑的受訪
他老婆還可以說"檢察官把我們列為被告,太超過了"
但我那個當事人
卻只能面對鐵窗
已經數個月沒辦法見到家人
而且經過前第一夫人更改陳述後
大家口徑變成一致
都說是"競選結餘款"
而且 除了那個不會出庭的阿珍外"其他人都不知情"
這樣子檢察官還認為沒有串證之虞
所以 沒有施以強制處分的必要?
我不知道司法公不公平
但我知道"王子犯法,不會與庶民同罪"
至少就程序利益上看起來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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